蜘蛛人再现令人担忧――国庆期间金贸再遭攀爬聚焦调查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调查
调查地点:上海
调查时间:2003年10月
样本数量:253名
样本情况:当地居民
调查机构:明略市场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报告来源:明略市场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报告内容:
国庆长假,一片喜气洋洋的欢快气氛,到处花团锦簇,人们走街访友,享受着这温馨假日。而在长假行将结束的10月7日,上海的旅游观光景点“中华第一高楼”金贸大厦却再次发生了游人擅自攀爬事件,引起群众围观、交通堵塞近一个小时,不但影响了市容而且给该地区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的麻烦,最终该当事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治安拘留15天。那么对于攀爬高楼的行为,我们的市民们有什么样的意见,人们是如何看待攀爬事件的呢?
为此,明略市场策划(上海)有限公司就以上问题于近日以多段随机抽样方式通过电话对253位上海普通市民进行了一次快速访问。调查数据采用spss分析。
八成上海市民不赞成攀爬高楼
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城市高楼是否允许攀爬这一问题,82.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可以攀爬,11.0%的受访者持无所谓态度, 仅有6.5%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允许。
研究人员认为:
受访者普遍认为城市的高楼是不允许个人攀爬的。高楼作为城市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它的建造是有其实际使用价值,作为公共场所,高楼一般不允许个人攀爬。
进一步了解人们认为不可以攀爬高楼的原因,调查数据显示:对于爬高楼68.7%的受访者认为太危险,53.2%的受访者认为妨碍社会秩序,34.4%的受访者认为影响交通,24.3%的受访者认为破坏楼房结构。
研究人员认为:
高楼设计时一般都没考虑过专门的攀爬,故其外表都较为光滑,没有相应的爬防装置。个人如果没有很好的攀爬技巧和保护设施的话,盲目攀爬是一项很危险的行为,而且对于楼房的结构也是一种损害。
而且,攀爬者在攀爬过程中,容易引起一定范围内群众围观,高楼方面为了保障攀爬者的人身安全势必要采取一些相应的保护措施,高楼内人员的正常工作也会受到一些妨碍,较易产生负面效应。金贸大厦靠近延安路隧道浦东入口处,这次王欢攀爬就引起了不少群众围观,造成交通拥堵将近一个小时,给附近的治安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因此,许多人认为高楼不允许个人随意攀爬。
一时之勇,忽视后果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认为攀爬者的攀爬动机中,吸引人的注意为63.2%,寻求刺激为46.3%,挑战自己为33.2%,创造记录为22.2%,其它为15.5%。
对于爬楼是不是体育运动或极限运动,60.5%的受访者说不清,33.0%的受访者认为不算,6.5%的受访者认为算。
研究人员认为:
爬高楼类似于竞技项目――攀岩,具有相应的高危性,但它却不等同于攀岩,因为它并不是一项真正的体育项目,更不是一项竞技项目。喜欢爬高楼的人一般也是为了寻求某种刺激,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且攀爬诸如金贸大厦这样的高楼也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自己的注意力,一定程度满足了某些人的虚荣心。
国外有些国家是允许爬高楼,由此产生了一些爬高楼的记录。故有些攀爬者是为了能新创一项记录而去攀爬,是有着一定的目的性。
攀爬高楼同时也需要勇气,是对自我自信心、意志力的挑战。在没有安全措施的保护、徒手攀上高楼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不是每个攀爬者都能一直坚持爬上顶端。可见攀爬者的行为不是理智行为的表现,不值得提倡。
规范处理,有待发展
数据显示:42.4%的受访者认为高楼攀爬比较需要进行规范处理,33.2%的受访者认为一般,14.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需要进行规范处理,认为需要规范处理的提及率为56.9%,6.5%的受访者认为不太需要进行规范处理,3.4%的受访者认为根本不需要进行规范处理。
研究人员认为:
逾半数的受访者认为需要对高楼攀爬进行规范处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攀爬高楼是一项不太理智的运动,对社会会带来负面影响。高楼禁攀令应早日出台,使守法者有法可依,执法者执法必严。
结合本次调查结果,研究人员结合这次金贸大厦再次被攀爬事件指出:
1.
对于高楼攀爬应早日进行规范处理。虽然我国对类似爬楼事件,早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予以明确规定,但由于“扰乱社会秩序”这一概念过于笼统,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不足以防范攀爬高楼这一高危行为发生。在高楼繁多的上海,有必要制定特别的规范对此类事件进行特别管制,以防高危的私自攀爬现象的再次发生。
2.
攀爬者一般都是出于自我的兴趣爱好,心血来潮,单纯的想找找“刺激”看看自己的攀爬能力,才会作出攀爬高楼的举动。但他们对于本身行为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负面效应,缺乏预见,头脑中没有维护社会公德的意识。因此对于公众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应着力增强,使越来越多的市民有较高的社会公德。
3.
攀爬者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保护就徒手攀上高楼是一种不珍爱自己生命的行为。有勇气固然可嘉,但要用在合适的地方,盲目逞勇并不是英雄的表现。故后行者请您在要攀爬高楼时谨慎思量。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