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老年人离婚率赶超青年 原因各不相同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综合
调查时间:2004年1月21日
样本数量:600
样本情况:我国中老年人离婚率赶超青年 原因各不相同
调查机构:千龙网
报告来源:千龙网
报告内容:
经过两年多的抽样调查和统计,近日,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完成了一份近三万字的调研报告。通过对600多起离婚案件的调查,他们在这份调查报告中得出了结论:与1980年的数据相比,23年后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青年人的离婚率在逐渐下降,中老年人的离婚率则在逐年上升。
而北京市统计局的一份数据也显示:从年龄段的离婚人口比例来看,20-29岁和65岁以上年龄段离婚人口比例略有下降,其他年龄段的离婚人口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35-39岁年龄段离婚比例最大。
中老年人离婚率全面赶超青年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对1980、2001和2003年的600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抽样调查和统计。“我们的抽样调查包括1980年《婚姻法》颁布后,同年9月至12月审结的118件离婚案件,2001年《婚姻法》修订实施以后,同年4月至7月审结的145件离婚案件,以及2003年审结的346件离婚案件。我们的统计结果应该是比较准确的,一些数字已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几位。”该院民事审判二庭的李梅法官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说。
这份调查报告指出:与1980年相比,目前青年人的离婚率在下降,大龄、高龄离婚当事人则逐渐增多。根据调查结果:在80年代,离婚人群中30岁左右的人占大多数,这类人群中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大部分没有子女,而40岁以上的离婚人数相对较少。而2001年和2003年的数字表明,30岁以下离婚的所占比率明显下降,30-40岁离婚人数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大多是子女年龄在10岁左右,而且40岁以上的离婚人员数量也大大超过1980年。
在他们的调查报告中有着这样的一组数据:1980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中,30岁以下者占37%,2001年占13%,2003年占6.6%,呈逐渐下降趋势;1980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中,30-40岁之间者占37%,2001年占47%,2003年占46.5%;1980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中,40-50岁之间者占17%,2001年占28%,2003年占32.1%;1980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中,50岁以上者占9%,2001年占12%,2003年占14.7%。
不少人曾把中国人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归结为青年人离婚率的上升,但实际上,从1980年的37%到2001年的13%,再到2003年的6.6%,青年人的离婚率呈明显的下降趋势。报告将青年人离婚率下降的原因归结为两个:首先是晚婚人群的增加。第五次人口普查报告显示,在未婚人口中,20-24岁和25-29岁年龄段未婚比例增长最快,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人在现代的快节奏中加入未婚人口的行列中。
其次,这份报告还驳斥了目前社会上流行的青年人结婚轻率的说法。报告的主要撰写者肖菲法官认为:现在的年轻人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自由恋爱才最终选择走进婚姻殿堂,人们对结婚、离婚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了,一旦慎重选择伴侣后,就不轻言离婚。而1980年代之所以青年人离婚率较高,与这一时代经过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人不多、婚前感情不牢靠有关。
中老年人离婚原因各不相同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结婚时间长达十年或者更久的中老年夫妻走上了离婚的路?“20世纪80年代,人们的离婚原因单一,多是由家庭琐事导致,而现在的离婚原因除家庭琐事外,性格不和、观念的不同等都有可能导致离婚。”海淀院民事审判二庭的李梅法官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说。
海淀法院的调查结果显示,1980年,因“性格不合”而要求离婚的中老年人为0%,2001年增长到13.7%,2003年增至37%。
配偶与他人同居、长期分居也是如今中老年人离婚的一大原因,经过对海淀法院2003年1月至10月审理的171件离婚案件进行调查:以对方在婚后与异性关系密切或有不正当性关系作为离婚理由的案件有55起。但在这55起案件中,法庭最后实际认定的只有16件,仅占被调查离婚案件总数的9.2%。
在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时,李梅法官认为,当事人对“第三者”问题举证难、法官对婚外同居的事实认定难是目前该类婚姻案件审理中一个首要的难点。
此外,这份调查报告还提出:离婚也受到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影响,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造成一部分人下岗,社会分配不均使得许多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的人不能承受暂时的经济困难,不愿意与对方共同度过“经济危机”,而最终造成夫妻分道扬镳。
有好事者将如今中老年人离婚的原因归为九大条:
第一,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思想观念不同,导致双方行为方式不同,无共同语言,夫妻生活平淡无味;
第二,夫妻性生活不和谐;
第三,一方对家庭无责任感,不尽做妻子、做丈夫、做父母的义务;
第四,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中,也包括妻子对丈夫施暴的情况;
第五;一方有第三者或双方均有第三者;
第六,一方沾染赌博等恶习,配偶无法忍受;
第七,婆媳矛盾、家庭矛盾;第八,一方或双方下岗,为生活所迫;
第九,说不清原因,只是厌烦了,想彼此分开过一段时间。
而社会学专家和有关人士将中老年的离婚率增高的原因归结为四个:
其一,婚姻观念的改变是导致中年人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这个年龄段的人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他们经受了离婚观念巨大转变的过程,虽然这部分人大都有子女,但是仍然将追求幸福生活放在了首位,一旦双方感情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就渴望自由而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们往往封建观念较少,注重婚姻的实质内容,认识到夫妻感情不和对教育子女无益,而不愿再象上一辈人一样,在不幸的婚姻中‘凑合’一生。”肖菲说。
其二,由于这部分人群目前正处于事业的“黄金时期”,加上家中子女尚小,需双方付出较多,因此冲突也较多,不能承受时,便劳燕分飞。兰州大学一位社会学硕士提出,这个年龄段的人们所承受的生活和事业压力都较大,巨大的压力让各种矛盾更容易被激化,事业发展、子女教育、家庭琐事等不少矛盾都是他们离婚的导火索。
其三,社会环境的宽松和社会交往的扩大,使婚姻当事人的自我选择更自由,婚外恋正前所未有地威胁着中年男女,甚至有人提出,婚姻自由应该包括婚外恋自由。而《中国日报》对1000名上海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的受访者“接受或谅解”婚外性关系。所以婚外恋的增加也促成了中年人离婚率的上升。
其四,家庭的小型化使当事人在婚姻冲突时缺少其他家庭成员的缓冲。“大家庭的家庭成员较多,夫妻的注意力和矛盾容易被分散和缓解。随着家庭的小型化,夫妻的矛盾不能有效地被缓解,这也使现在中年人的离婚率比过去增加。”中国人民大学一位王姓硕士提出。而5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人数增加的原因则在于,一些夫妻在子女大都成年或成家立业后,为了摆脱痛苦婚姻的束缚,他们选择了离婚。
面对中老年人居高不下且在不断上升的离婚率
兰州大学一位李姓社会学硕士提出:中老年人离婚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比青年人要大得多。
“中年人承担着社会的大部分工作,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出现婚姻危机,无形中会给社会带来各种隐性问题。”这位李姓社会学硕士说。他还提出,由于中老年人的离婚涉及到子女、财产等更多问题,带来的麻烦也更大,子女的抚养权会引起纠纷,现在普遍存在的分期贷款购房、买车等,也给分割财产带来了麻烦,一旦出现纠葛,他们更容易对簿公堂。
另外,一项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离婚人群中,因种种原因心理压力过大的约占70%,这类人需要寻找倾诉对象并应得到心理帮助。离婚后的受损方,尤其是女性,往往经不起离婚的打击,造成身心的极大伤害。心理负荷过重容易诱发心理疾病,如得不到及时调适,极有可能产生心理疾病。
而老年人离婚所带来的问题更多是对自身的伤害。“青年人离婚,往往是为了重新选择,或者开始自己的生活,离婚是他们过去生活的终结,未来生活的开始。但是老年人离婚后,再婚的可能性一般微乎其微,即使是再婚的,也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某报社一位记者提出。
此外,老年人离婚面临的环境和舆论压力也更大,尽管社会在不断进步,但对老年离婚者的宽容和接纳程度依然非常有限。
兰州大学的李姓硕士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是好事,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中老年人缺乏容忍度,有时候只需一点冷静加容忍,就可以避免离婚。“婚姻需要经营,也需要容忍。现在的夫妻在生活中一碰上一点小问题,便会作出‘歇斯底里式’的过度反应,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成为双方分道扬镳的导火索。中年夫妻们必须增加容忍度,大多数典型的问题都有典型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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