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四川省粮食问题的几点分析与基本判断
报告类别:分析报告
行业分类:饮食
调查地点:四川
调查时间:2004年5月12日
调查机构:四川统计信息网
报告来源:四川统计信息网
报告内容:
去年10月以来,四川同全国一样,粮食问题再度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再次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曾经出现的“惊险”被初步的有效化解,“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收到初步成效。4月,我们带着一些问题,深入到了渠县、蓬溪、乐至、剑阁、梓潼等县,和乡村干部、粮农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根据实地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有关方面的资料信息,我们对当前四川粮食问题形成了几个基本判断,供有关方面参考。
在新一轮粮价大幅上涨中粮农不是最大的受益者
在今年3月至4月中旬,四川同全国一样,出现了新一轮粮价大幅上涨,一些地方市场上的大米价格几乎是一天一个价,据有关方面调查测算,今年一季度四川粮食市场的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5%左右。如此大的涨幅,粮农本应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但据我们调查了解和所掌握的资料分析,却并非如此,一季度四川农民出售粮食所获得的价格收入人均不足5元,而粮食的经营者从中获益颇丰。
一是粮农在这一涨价区间出售的粮食不多,市场上的粮食大多来自一些粮食经营者的库存或囤积
据抽样调查的全省40个县4000个农户一季度的资料,农民人均仅出售粮食13.9公斤,虽然人均比去年同期多出售3.4公斤,但其绝对量不多。若以此测算,全省农民一季度出售的粮食不足10亿公斤。究其原因,主要是去年全省粮食减产和年底前不少粮农就卖掉了家中的大部份可以出售的粮食,以保障必要的家庭开支。而一些市场意识较强的粮食经营者却在去年10月以后开始囤积粮食,以等待时机。如富顺县的一家粮商,2月中旬囤积了30多吨大米,3月上旬出售,仅半个月时间就获利1.2万元,由此可见一般。另据我们掌握到的情况,象这样的粮商也绝非个别。
二是粮农的出售价大大低于市场上的粮食销售价,粮食经营者获取了较大的差价收入
据抽样调查的40个县1200个农户一季度的资料,一季度粮食生产者价格指数(即粮农的当地出售价)为117.7,大大低于同期粮食市场的销售价格指数(125.0左右)。再就其个案而言,3月上旬苍溪县龙王镇、元坝镇、剑阁县鹤龄镇、白龙镇的稻谷收购价格为0.9-1.0元/公斤,而市场上的大米零售价格为1.8-2.0元/公斤,其差价收益十分明显。
粮食直补金额和农业税率的降低额基本上已被农资价格上涨所吞噬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实招,其中实施粮食生产的直接补贴和在粮食主产区降低3个百分点的农业税率最为直接见效,据测算,四川农民人均可从这两项政策中获益近30元。另据我们的实地调查或亲眼所见,各地已按省政府的要求,克服困难,集中人员和力量,在4月30日前将粮食直补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并严格坚持了“五到户”和“六不准原则”,保障了粮补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深受广大农民的赞扬和拥护。同时,降低农业税率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展开,年内也无疑会落实到户。
但是,我们也不应当忽视,在去年10月以来粮价上涨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出现了同步大幅上涨,特别是种子、化肥的价格上涨最大,超过了粮价的涨幅。据我们4月在渠县、蓬溪、乐至、剑阁、梓潼等县的实地调查了解,玉米、水稻种子去年每公斤在五、六元,今年要10元左右;尿素价格去年每袋在五、六十元,今年要七、八十元,零售价格更高。通过我们在这些地方与村社干部、种田农民实地逐笔、逐项算账,今年以来粮农因农资价格上涨已实际多支出的现金人均在30元左右,与粮食直补和降低农业税率给粮农带来的收益大体相当。这也就是说粮食直补金额和农业税率的降低额给粮农带来的实惠,已被农资价格的上涨所吞噬。
值得可喜的是,近一段时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平抑农资价格的政策措施,已收到了初步成效,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势头得到了抑制。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一方面粮农在大春备耕中已经购买了高价格的农资,已经多支出了一部分金额;另一方面,目前农资价格涨势虽然得到控制,但仍停留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与去年同期相比,仍高出了许多,控制农资价格上涨,尚需努力。
粮食生产的利好因素对今年小春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不宜高估
去年10月以来,粮食生产的利好因素集中释放,一是粮价大幅上涨,二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三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这是好多年来没有出现过的。这些利好因素对粮食生产已经产生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果这些利好因素能够一直存在下去,无疑会尽快恢复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使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粮食生产的这些利好因素对今年的小春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尚不能完全显现,其作用不宜高估,难以给有关各方带来惊喜。
一是粮食生产是一个自然再生产过程,它不同于工业品的生产,只要市场需要,又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原燃材料,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增加产量,供应市场
这次粮食生产的利好因素主要是去年年底和今年以来才出现的,在此之前,四川小春农作物大部份已经播种,小春粮食播种面积已基本确定,扩大今年小春粮食播种面积的空间十分有限,靠扩大播种面积来增加今年小春粮食产量的因素不大。而在四川粮食增产的历史年份上,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往往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二是小麦不是四川的优势粮食品种
小麦是四川小春粮食的主要品种,占80%左右,但由于气候及品种的原因,一直以来小麦产量不高,品质较低,病虫害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尚未成为四川粮食的优势品种,一些地方农户种植小麦往往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曾有农业专家分析,在现有生产力条件下,四川不少区域的自然条件不是小麦的最佳种植区,如果这种分析成立,那么再好的利好因素也是会大打折扣的。
三是政策措施的效果本身有一个滞后期,再加之四川农村的特殊情况,如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不灵以及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民思想观念上的某些偏差等等,都有可能拉长这种滞后期。
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在大春粮食生产中已经收到实效
尽管今年的小春粮食生产已成定局,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对小春粮食的促进作用有限,但是四川粮食生产的大头在大春(占全年粮食产量的80%左右),政策效应及价格效应已在大春粮食生产中得到明显体现。如果不出现大的意外,大春粮食及全年粮食增产将成为现实。
一是大春备耕好于往年
主要体现在“四个早”上,即备耕行动早,在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后,各地就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安排布置了大春备耕工作。规划落实早,各地将大春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提早进行了安排并落实到了基层。农资准备早,今年的种子、化肥、农药虽然价格上升较大,但准备较充分,能够满足需要。技术培训早,各级农业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会议等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大春生产适用技术培训。
二是撂荒的耕地基本复耕
近年来由于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和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少耕地被撂荒,根据调查测算一般占耕地面积的2.5%左右。今年以来,在粮食生产利好因素作用和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复耕的情况下,全省已复耕近百万亩,多年被撂荒的耕地已基本种上了大春粮食作物,为扩大大春粮食种植面积奠定了基础。
三是大春粮食栽种面积增加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4月20日,全省落实大春粮食栽种面积6615万亩,比去年增加100万亩,实现了今年大春粮食面积达到6600万亩的目标。其中亩产高、增产潜力大的优势粮食品种水稻和玉米分别增加了45万亩和25万亩,这为四川大春粮食乃至全年粮食增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在国家和地方大力增加农业投入、粮食生产投入的同时,广大粮农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恢复和提高,对大春粮食的投入也有了较大增加
据抽样调查资料,今年一季度四川农民购买化肥比去年同期增加15.5%,购买农药增加9.2%,购买农膜增加4.7%,购买农业机械增加7.4%;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费用支出人均112.2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30元,增长10.1%。这种现象是近年来少有的,粮食投入的增加,必将促进其单产的提高,总产的增加。
种粮不赚钱是粮食安全的最大隐忧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供给上出现的几次反复,可以得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种粮不赚钱。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粮农日益成为市场主体的情况下,生产者无钱可赚,仅靠政府的号召和行政性措施,是解决不了中国的粮食安全的。值得可喜的是,今年以来种粮不赚钱的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再度出现的粮食安全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但这也仅仅是初步的缓解,尚未得到根本性缓解,更谈不上根本上解决了。要实现根本性缓解以至根本性解决,必须保障种粮有一个合理且稳定的收益,为此,需要继续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持粮价的相对稳定
应当承认,目前市场粮价也达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所谓相对较高是指与有关因素相比较而言,并非绝对较高),在现有经济条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上升的空间不大,相反回落的可能更大,事实上近期市场的粮价已有所回落。我们应当密切关注这种动态,继续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粮价的相对稳定,避免粮价大起后的大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会使我们近期的多种努力化为乌有,会使粮农刚刚有所恢复的积极性受到挫伤,最终也就会使初步出现的良好局面直转至下,其后果不言自明。
二是继续抑制农资价格的上涨
应当肯定,近一段时间来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抑制了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的势头。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市场上的农资价格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且有继续上涨的可能,我们要继续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抑制农资价格的上涨,使市场上的农资价格保持在一种让农资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粮农)都能承受的水平之上,以实现共赢而不是单赢。某一方的单赢,包括使用者(粮农)的单赢,都是非正常的,也是不能长久的,最终也是不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增加的。
三是切实减轻粮农的税外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和今年粮食主产区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以后,粮农的农业税负担大幅度减轻,其绝对数额也很低,这无疑值得肯定和赞扬。但是粮农的税外负担却减轻不多,绝对数额也较大,由于受部门、行业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还存在加重的可能和现实。目前比较突出的是水费、电费和涉农服务费用收费偏高和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不高)问题,如果不加以控制,有可能成为新的粮农负担,可谓“按下葫芦浮起瓢”,将税费改革的成果毁于一旦。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结论一:通过多方努力,去年以来四川粮食供给出现的不乐观程度开始降低,应当坚定信心。
结论二:粮食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尚需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并长时期的坚持、巩固下去,让粮农真正有钱可赚,切忌半途而废。
结论三:粮食增产仍受到诸如粮价走势、灾害程度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威胁,不能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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