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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荆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

报告出处:中国统计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4年05月17日 08:35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综合
调查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调查机构:湖北省统计局
报告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报告内容: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与增加农民收入密切相关,而且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据主导地位的欠发达地区,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不可避免面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本文拟结合湖北省荆门市实际,在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就如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一探讨。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原因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以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为杠杆,随着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变迁而向非农部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过程。其首要目的和主要动因就是要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从农村转向城市,既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也符合人口流动的规律,其直接诱因就是人们常说的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

  (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土地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发展了生产力,农产品产量、商品量、农业劳动生产率得以迅速提高。与1978年相比,荆门粮食产量、油料产量、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了38.7%、24.5倍和14.5倍。与此同时,农村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较高的人口增长速度造成农村劳动力净增5.6万人,增长7.6%。但是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耕地面积却减少了13.4%。这样,生产力、人口、耕地三者的不相适应势必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迅速增加。剩余劳动力为寻求更加充分的就业机会,必然向一产业以外的二、三产业转移,向农村以外转移。

  (二)农业比较效益低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直接原因

  据湖北省2002年农业生产效益调查:每亩水田种植粮食获得的纯收入仅为172.7元(不含劳动力成本),若扣除用工作价每亩纯收益更低。按每个劳动力耕种10亩计算,每年获纯收入不足2000元。农民外出务工如能找到比较固定的工种,每月收入少则400-500元,多的达到2000元,月平均工资在700元左右,一般外出务工者每年可寄回现金2000-6000元。可见农民外出务工获得的收入明显高于单纯种田的收入。此外,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近几年农村教育、医疗、通讯、交通等消费大幅上升,2000年到2002年荆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增长119.9元,其增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3倍。农业比较效益低与消费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迫使许多农民不得不向农业以外的产业发展,正如尝到了甜头的农民工所说:“早出早富、迟出迟富、不出不富”。

  (三)城乡之间差距拉大也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生活条件相对较差,文化生活相对贫乏,而城市较高的生活水准、娱乐和文化上的优势及优越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城市中较高的劳动者报酬吸引着农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农民跳出农村向城市转移。据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办统计,现在希望到城市闯一闯的农民占农村总劳力的50%,占青壮年劳力的80%,占青年劳力的100%。

荆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

  (一)荆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

  据统计资料,2002年荆门共有乡村人口193万人,占总人口的64.2%,乡村劳动力总数78.9万人,其中农村牧渔业劳动力56.4万人,占71.5%;工业、建筑业等非农行业劳动力22.5万人。

  1、按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测算农村剩余劳动力。2002年全市经营耕地平均报酬收入为300元/亩,农村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2999元,如种植业劳动力的年收益要达到农村的平均水平,每个劳动力经营耕地应在10亩以上。现以人均耕种10.2亩计算,全市共需农村劳动力35.5万人,剩余劳动力43.8万人。

  2、按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测算农村剩余劳动力。2002年全市农业劳动生产率为10866元/人,仅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21648元/人的一半,如完全按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计算,全市2002年农业劳动者需求量不到30万人。由于农业生产部门的弱质性,现以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四分之三为理想值测算,则全市农业需要劳动力37.7万人,剩余劳动力41.2万人。

  根据以上测算结果,目前荆门市农村尚有剩余劳动力总量大约41.2-43.8万人,排除掉已转移到非农行业劳动力20.7万人(不考虑重新返乡从业人员),还有20.5-23.2万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28%左右。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主要为“三元模式”,即农业内部吸纳、乡镇企业就业、跨区域流动就业。从荆门的情况看,异地转移为其主要途径;乡镇企业就业虽占总量的32%,但潜力有限;农业内部吸纳已经饱和,不能也不应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推动,全市已形成了自主闯荡、能人带动、中介促动、投亲靠友、定向招聘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动力转移体系。2002年全市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8.2万人,占全市乡村劳动力的35.7%,占剩余劳动力的65%左右,比上年增加4.1万人。其主要特点:

  1、转移方式呈自发性。农村劳动力外出通过政府或有关部门有组织转移的仅占8.5%,通过亲友介绍的方式进行转移的占1/3略强,绝大部分以自发的方式盲目转移。说明当前农民外出主要依托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在转移方式上有较大的盲目性。

  2、转移程度呈地域性。地域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转移程度就有明显的差异。荆门农民外出务工主要表现为“两少三多”,即城镇和城郊外出务工人员少,农村有支柱产业、收入较高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商品意识浓、信息相对灵通、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民收入单一、缺少支柱产业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

  3、转移地区呈异地性。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中,市内转移的只占17.1%,转到市外的达23.4万人,占82.9%。其中:转移到省外的20.6万人,占73.0%;省内市外的2.9万人,占10.3%。说明荆门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省外,转移到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省份。

  4、转移行业呈趋利性。从转移人员的就业情况看,从事加工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高收入行业的人员较多,占87.8%,其中从事加工业的占43.9%,而从事农业和采掘业的人员较少,仅占12.2%。

  5、转移队伍呈稳定性。转移一年以上的占62.4%,半年至一年的占25.7%,6个月以下的占11.9%。说明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转移时间较长,只有少数人流动不定。

  6、转移对象呈年轻性。转移对象中,16-35岁的青年人约占90%;绝大多数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男性比例高于女性12个百分点。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少数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陈旧,束缚农村劳动力转移

  有的农村干部担心农民外出务工后土地抛撂荒,税费难收,不让农民外出;有的干部怕农民外出务工权益受到伤害后给自己添麻烦,不愿农民外出;更有的认为农民外出务工无利益可沾,不想农民外出。少数也存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思想,有些农民认为“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恋土惧迁,不思进取,惰性十足;有的怀着“混个肚儿圆”及“小富即安”思想,缺乏敢闯敢试的志向和气魄;还有的怕树大招风,“出头的椽子先烂”,不敢做大做强。思想不解放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城乡分割的社会体制,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

  虽然近几年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所松动,但城乡分割的社会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转变。在就业管理方面,虽然推除了“硬门槛”,但“软门槛”依然存在,“先城镇、后农村”、“先本地、后外地”的就业政策惯性仍起作用,尤其是国企改革后,为保护当地下岗职工再就业,部分大中城市对外来农村人口就业还作出了严格控制,招用本地下岗职工从企业单位减免税费屡见不鲜;在就业服务方面,职业介绍机构和技能培训多集中在城镇,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了解就业信息、参加技能培训无形中增加了成本;在就业区域方面,户籍和耕地的束缚,使大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半径和转移时间受阻,不得不走“离土不离乡”的道路。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拖累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素质决定其转移方式和转移方向,进而决定转移绩效。文化素质低的劳动力在转移中只能从事一些手工、体力工作和简单的再生产操作,就业面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据荆门市农调队提供的2002年430户住户调查资料,在被调查的1029个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20%,初中的占63.2%,高中以上的仅占16.8%。很多劳动力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技能培训。可见农民进城务工的首选岗位必然是“力气活”。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正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术技能型推进,今后随着城镇产业结构的升级,市场竞争的加剧,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农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必然会使其有效利用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步伐减缓,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

  改革开放之初,乡镇企业蓬勃兴起,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载体,功不可没,但近几年乡镇企业处于改革和调整的重要时期,产业升级增长方式的转变,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乡镇企业对低层次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明显减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势头虽然强劲,但总体经济规模不大,吸纳劳动力的数量也有限。小城镇建设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快速发展周期后,目前已处于聚集人口和产业相对稳定的时期。由于所处发展阶段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吸纳劳动力数量短期内难有明显增加。

  (五)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是部门自身建设不到位。乡镇劳管部门机构改革后因无经费来源大多“名存实亡”。县市劳动部门职能虽有所强化,但在劳动力市场建设、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劳动社会服务体系方面远不能适应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在创造良好的劳动力转移环境方面也时常缺位。二是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职能部门利益强化与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相分离,信息传输链条受阻或延长,导致农村劳动力供需中出现“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两难境地。三是劳动力市场管理不规范。目前,荆门城区有各类大小劳务市场30多个,既有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的,也有个体的,还有缺乏资质的“地下中介”组织,鱼目混珠,良莠难辨。由于信息不灵、组织不力、服务不周,不仅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增加了就业管理难度,而且增加了外出劳动力自身的开支,增加了就业成本。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和建议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关键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状态,实现城乡一体化,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考虑问题的立足点要从仅仅局限于农村内部解决,转变到通过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统筹解决;二是转移主渠道要从仅仅局限于乡镇企业,转变到实施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道路;三是转移方式要从仅仅局限于就地就近转移,转变到就地就近转移与跨区域转移相结合。具体而言: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组织引导促转移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强化政府责任,把农民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加以部署,把农民的转移就业率作为政府工作业绩的考核指标,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社会的大事纳入重要议程,切切实实抓出成效。一是设机构。建立由计划、农业、人事、劳动、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专门机构,并明确专门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二是抓规范。认真清理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研究制订和完善适合本地区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实施办法,为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三是广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多种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宣传典型,推广农民务工增收的经验,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展务工技能讲座等,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坚持“三大战略”扭在一起抓,靠加快发展促转移

  今后安排计划与远景规划时,要把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载体摆在重要位置。一是要把扶持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贮存、保鲜、运销作为突破口,着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整体利益的同时,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消化。二是要促进乡镇企业升级,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以实施“兴工富市”战略为契机,以推进农村工业化为动力,加大乡镇新兴企业、龙头企业、特色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及个私企业。三是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就业中的“蓄水池”作用。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服务功能,切实降低农民进城进镇的“门槛”,让更多的农民进城镇经商办企业。同时,还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农村服务业等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靠优质服务促转移

  一是建立规范的劳务职业中介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构造沟通城乡、覆盖全社会的合法的规范的职业中介组织网络。同时,要抓紧清理整顿各类职业中介组织。二是健全劳动技能培训体系。一方面,要抓好基础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另一方面,要利用农广校、农技培训中心、镇(乡)街道成人技术学校等大力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根据市场需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班,并向国家和省积极申报农民工跨地区流动服务项目,争取一定的引导资金,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就业培训体系。三是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外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体制改革力度,靠制度创新促转移

  一是深化户籍改革等制度。要提高改革过程的透明度,使农民在户籍管理、城市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险等保障制度。使农民外出务工走的放心、干得安心、回得舒心。三是规范土地流转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文件)精神,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的机制,加快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变。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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