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甘肃城市与农村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差距拉大
报告类别:分析报告
行业分类:经济
调查地点:甘肃
调查时间:2004-05-25
调查机构:甘肃省统计局
报告来源:甘肃省统计局
报告内容:
1-4月份,甘肃省国民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价格总体上运行平稳,但呈现出城乡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差距拉大的显著特征。1-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1.6,其中城市为100.2,农村为104.2,农村比城市高4个百分点,这一问题去年只存在于部分省市,而今年已成为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此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现状综述
自2003年6月份以来,甘肃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连续11个月超过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特别是从去年3季度以后,两者差距越拉越大,农村居民消费价格的更快上涨,意味着农民将承受更大的涨价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粮价上涨带给农民的好处,对其日常生活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从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别来看,2004年1-4月,八大类别价格农村的涨幅均高于城市,"食品类"价格高出城市1.8百分点,"烟酒及用品"高出城市2.3百分点,"衣着"高出城市3.3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维修"高出城市1.9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高出城市9.8百分点,"交通和通讯"高出城市5.5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高出城市6.6百分点,"居住类"高出城市3.1个百分点。
从影响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来看,2003年,农村医疗、教育等服务项目涨幅较大,而2004年除医疗、教育等服务项目涨幅较大外,农村居民的交通、建材、燃料等价格涨幅日益扩大,成为新的价格上涨因素。从前4个月来看,城乡价格差别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几项:农村"医疗保健费用"比城市价格高出9.8个百分点;"教育学杂费"高出6.6个百分点;"长途汽车票价"高出3.6个百分点;建材用"砖"的价格高于城市12.6个百分点,"水泥"的价格高出城市4.5个百分点;"水"价高于城市10.8个百分点,包括煤制品在内的"其它燃料"高于城市6个百分点。
二、原因剖析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同,档次不同,商品涨价的起点不同。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农村居民消费构成中,食用油、肉禽制品、医疗保健服务、教育和建材(砖、水泥)等消费比重相对较高,而衣着、耐用消费品、药品、家用电器、通信工具等消费比重相对较低,而在本轮价格上涨中,恰恰是农村占比高的价格在引领价格走势,拉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较快上涨。相反,目前仍在降价的商品(家用电器、通讯工具)在城市居民消费构成中比重较大,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的下拉作用较为明显。这就是说,近期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差异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居民消费价格涨跌的结构性因素。
(二)医疗与教育经费不足、监管不力导致其价格上涨较快。随着农村合作医疗渐渐消失和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甘肃省各地"吃饭财政"所带来的财政困难导致对农村医疗和农村教育投入"缺口"较大,处于一定垄断地位的医疗和教育部门只能通过提高价格或收费来解决经费缺口。既然地方政府无法弥补其经费缺口,也就在某种程度上采取默许的态度,致使近年来农村医疗和教育费用价格上涨较快。
(三)工业消费品结构与农民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长期以来,工业消费品生产的定位大多侧重于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需求却被忽略或被部分忽略了。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制和开发上,没有多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结果出现了供需结构性矛盾,农民在低收入的条件下承受着与城市同等或更高的价格,尽管农民不愿购买价高不适用的商品,但价低适用的商品又很难买到。
(四)农村市场流通成本高于城市市场。农村工业消费品市场远离商品集散地,进货运输成本较高,特别是在近期燃料价格上涨较多和政府加大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超载运输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商品的运输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同一种商品来说,城市市场集中度较高,经销商可以通过大批量进货降低成本,进而以薄利多销的方式进行经营。而农村市场的小商店、小集市不仅运输成本高,而且因市场容量小,无法大批量进货,使得进货价格、单位经营成本相对较高。这样在同一种情况下,农村降价空间明显不如城市。再从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看,农村市场管理相对薄弱,其竞争程度远不如城市市场,决定了农村市场降价促销的压力没有城市市场大。
(五)农村居民消费价格的基数较低。从价格运行的历史来看,改革开发以来,多数年份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农村消费价格基数一直较低。尽管现阶段农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但相当一部分商品和服务的"绝对价格"仍低于城市。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刚性慢慢减弱,在城乡融合、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长期低迷的市场价格逐步上涨带有一定的恢复性色彩。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意味着疲软多年的农村市场被慢慢激活,市场价格运行机制的作用力在更大范围内得以显现。但也应该看到,在目前农民收入总体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消费价格的过快上涨不仅会影响农民增收各项调控措施运行的实际效果,而且会给部分低收入农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实际困难,进而会影响农村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因此,农村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把握形势,促使甘肃经济协调发展,针对目前物价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提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积极倡导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统筹、协调发展城乡经济建议在努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加大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力度,可考虑:
1、加快农村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培育并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并较为适宜的农贸市场,努力降低农村市场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
2、加大农村教育、医疗方面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规范水、电等商品的定价行为,在出台水费、电费等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农民这一庞大消费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此外,建议尽快建立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使低收入农民的日常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二)建立农民协会促使农产品产销衔接
多年来,甘肃农产品优质不优价或难以"打出去",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导致的,一方面农民生产不能够得到确切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因信息不灵而使销售渠道不畅、销售费用增大,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也不利于农民增收。因此建议,尽快发展壮大农民协会等行业组织,为农民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尽最大可能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以使农民从价格中获益。
(三)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
各地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农资出厂价限价、批零差价率控制等措施,尽快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要让种粮农民真正从粮食种植中获得收益,保护好农民刚刚升温的种粮积极性。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