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四川省城镇居民教育消费支出现状及分析
报告类别:分析报告
行业分类:调查
调查地点:四川
调查时间:2004年6月9日
样本数量:550份
样本情况:有子女上学的居民家庭
调查机构:四川省统计局
报告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报告内容:
教育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社会、家庭对教育的需求和对教育成本分担的承受能力。教育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民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变动,反映了广大群众对政府提供的教育产品的满意程度。
为了解当前教育收费情况,四川省城调队通过对成都南充、自贡、广元、攀枝花、温江13个市、县550户有子女上学的居民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550份,收回有效问卷550份;在调查550户居民家庭中,有子女上小学的家庭占40.0%;有子女上初中的家庭占24.5%;有子女上高中和中专的家庭占14.9%;有子女上大学和大学及以上的家庭占12.4%。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
一、居民家庭教育支出的现状
1、教育收费大多都有标准可依
从调查的13个市、县看,各地的教育收费都有标准可依,而且各地多数学校都能够严格执行本市(县)制定的收费标准。有10.5%学校都能够完全执行收费标准,有77.5%学校基本能够执行收费标准,仅有12.0%的学校不能够执行收费标准。同时,有27.8%的学校每次收费都有明细表,有65.8%的学校收费只有一部分收费有明细表,但有6.4%的学校收费没有收费明细表。
2、家庭教育支出在家庭个人消费中比例过高,家庭子女教育负担沉重
①从居民家庭对教育收费的承受力来看:教育支出,正成为居民家庭最昂贵的开支之一。在550户调查户中,平均每户家庭2003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066.00元,每户家庭为子女需要支付的与教育有关的费用占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18.7%。教育消费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较高,承受能力有限,只有13.1%的居民家庭完全可以承受;有67.6%的居民家庭勉强可以承受;有19.3%居民家庭完全不能承受和承受不了。如:攀枝花市某企业下岗职工,一家三口,夫妇俩靠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孩子就读于某小学二年级,2004年3月共缴纳各种费用1110.00元,其中借读费700.00元,予交课本费200.00元,杂费50.00元,代管费50.00元,硬笔书法费110.00元。而家长认为可接受的费用标准应在150.00元左右,其中预交书本费100.00元,杂费50.00元。由于户口不在该市,每年要交1400.00元的借读费,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是非常沉重的负担。
②为了供子女上学,这些家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有46.2%的家庭采取削减一些必要的开支解决,有15.1%的家庭采取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有24.5%的家庭要求子女选择收费相对低廉的学校或专业学习来解决;有14.2%的家庭采取兼职收入来解决。在为了供子女上学,其家庭采取的措施中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是有子女上高中和大学以上的家庭远远高于有子女上小学和初中的家庭,但对治理乱收费的呼声是一致的。
二、居民家庭对教育收费的态度和看法
1、认为当前教育收费偏高的居民家庭较多
有80.3%的居民家庭认为当前教育收费偏高,有19.6%的居民家庭认为当前教育收费价格一般,仅有0.1%的居民家庭认为当前教育收费偏低。同时认为九年义务教育每学期学杂费收费标准较为合理的区间50元-70元的占58.3%,80元-110元的占25.1%,100元-140元的占19.1%,140元-170元的占25.9%。认为大学每年收费标准较为合理的区间2000元-2500元的居民家庭占46.4%,2500元-3000元的居民家庭占28.5%,3000元-3500元的居民家庭占12.4%,3500元-4500元居民家庭占11.3%,仅有1.4%的居民家庭选择了5000元以上。
2、各地群众对学校收费问题持无可奈何态度的居多
有61.4%的居民家庭对学校乱收费的态度采取不能让孩子受委屈,无可奈何地给;有30.0%的居民家庭对学校乱收费只有给,仅有8.4%的居民家庭对学校乱收费采取举报的态度。
3、对治理乱收费应采取的措施,多数赞同统一收费制
有83.6%居民家庭赞同统一收费制,赞同实行公示制的占63.6%,赞同实行官员政绩一票否决制的占43.1%,赞同一般性宣传的只占10.7%。
4、四川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问题还较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相差甚大
即使在同一地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方面也有差别。家长为了让子女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为了顺利走过高考这个“独木桥”,不得不“心甘情愿”地接受学校的收费要求,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不如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三、居民家庭对教育收费中存在和关心的问题
从问卷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教育收费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择校问题
择校是导致教育不公平和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问卷统计结果表明,择校问题在相当多市、县是比较普遍存在的,达32.4%,不存在择校的有67.6%,择校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达35.2%,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也存在,达27.2%。550户居民家庭子女上学交了择校费和单位赞助费的比例还较大,有32.4%的家庭子女上学交了择校费和赞助费,平均每户达2148.00元,最高的每年达10000.00元左右,最低的每年达100.00元左右。
2、自立项目收取费用
如“英语班费”、“实验班费”、“水电费”、“艺体费”、“矿泉水费”、“保留学籍费”、“杂资费”、“计算机鞋套费”等费用,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借读生费、调剂生费等标准;向已缴纳借读生费的借读生重复收取杂费;在课本预收费中列支大量非《目录》用书的项目,如各类辅导材料、参考书、复印资料费、书本运费、机读卡费、试卷阅卷费、电影票费等;对新生入学收取的军训费、服装费、计算机费等只收费,不出票据。应该看到:虽然收取杂费、课后管理班费、搭车收费、强行摊派等费用有所减少的趋势,但有的学校在形式上让学生自愿参加补课、买阅读资料等,如果不参加补课、不买阅读资料,如果不参加有些时候老师所讲内容课本中又没有,只有阅读资料上才有;更有甚者,有的老师把应该在课堂上讲的内容要放到补课时才讲,借机收取补课费,家长反映较为强烈。
3、大学收费较高,支出多,与居民家庭的收入不同步
如2003年,成都三口之家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8823.00元,有一子女上大学,每年5000.00-6000.00元的学费,再加上数目可观的学习、生活费用,家庭用于子女的教育费用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0%左右,在经济负担上是不堪重负的。再加上近年来城乡居民利益格局变化较大,不少家庭或个人的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而医疗、养老、住房等费用支出有增无减,因此城镇居民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4、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乱收费的监管力度、实行收费的“公示制”、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制、规范和约束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学校领导的行业自律等是根治学校乱收费的保障措施;撤换乱收费的校长、建立对学校乱收费有奖举报制度只能作为治标之举。
四、造成教育乱收费的原因
从调查中可看出,教育乱收费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各级政府对教育投资不到位是中小学校乱收费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在教育经费确实不足以维持的时候,希望通过“产业化”来解决教育经费的不足,减少对教育的拨款,想通过收费来维持;有的地方希望这个学校发展得更快一些,教育质量高一些,因此再收一些费来提高教育,种种情况说明,根本的原因还是投入不足。第二个原因,现在教育的合理收费和乱收费之间的界线有时候反而搞糊涂了,所以把有些合理收费也当作乱收费。第三个原因,就是教育系统内部也存在一些不正之风。随着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助长了学校的乱收费,学校以赚钱和赢利为目的,重点学校实际上变成了贵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扩大招生,提高收费,从而导致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使社会上弱势群体家庭难以承受。
因此,从根本上治理乱收费的顽症,还需要依靠政府行为。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理顺现有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制度,下大气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切实改变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不能协调均衡发展的现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全社会教育总供给能力,逐步解决国家优质教育资源紧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更高、更好的教育之间的矛盾,这才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之策。
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因而成为百姓关注的话题。学校本是塑造人类灵魂的一方“净土”,为了让同在中国这片蓝天下成长的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因乱收费问题受到困扰和影响,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负起责任,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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