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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出台工作不简单 四大问题拷问电信法

报告出处:中国经营报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24日 08:58

报告类别:分析报告
行业分类:通讯
研究机构:中国经营报
报告来源:中国经营报

报告内容:

  备受关注的《电信法(送审稿)》已经到了向法律界人士征求意见的阶段,最乐观的估计是明年年中《电信法》将正式出台。目前公开的信息显示,新的《电信法》与1993年颁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和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相比,在市场准入、监管职能等诸多方面有了创新。

  如果明年年中《电信法》能顺利出台,这距离草稿起草已经过了25年的时间,其中因为复杂的利益纠葛导致《电信法》的立法工作一波三折,甚至直到今天,复杂程度依然。有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的专家就表示,尽管已经到了向法律界征求意见的阶段,《电信法》的出台工作也不简单。

价格是否要放?

  在15章190条的《电信法(送审稿)》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资费问题,此次送审稿的第五章“电信资费”章节中明确规定了电信资费管理的“过渡原则”,即“国家根据电信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状况,逐步实行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过渡”。在市场竞争充分的业务中,企业向电信监管机构提前报送业务成本等材料后,即可制定和调整业务价格。

  但是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电信业务”上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于这类价格的调整需要进行听证。

  有媒体将这样的政策解读为在资费管制上松开了口子。但是有业内人士透露说,这样的政策松动能否带来实际效果现在还不得而知。就在日前的一个电信论坛上,有电信政策研究所的专家表示,电信资费的市场化路径一直是各方纠结的一个焦点,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各方的观点也没有完全统一。“信产部、国资委、发改委的三方思路不一致。”

  而据称,几大运营商对这个政策似乎也并不“感冒”,“如果资费放开的话,定价的风险会转移到运营商头上,而且价格战也不能避免,如果运营商只掌握套餐权,近可攻退可守。”

牌照如何来发?

  这次《电信法》的另外一个突破是改变以往按照业务种类来发放牌照的方法,而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来发牌照。信产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博士解释说,新《电信法》将根据国际惯例将运营商按照第一类经营者和第二类经营者来划分。第一类经营者拥有网络基础设施,特别是传输设施,而第二类经营者则不拥有骨干传输网络设施。

  而几乎与《电信法》的立法工作同时,7月间《行政许可法》出台,而根据新出台的《行政许可法》,对第一类经营者实施特殊许可,对第二类实行一般许可。

  有电信专家解释说,由于电信业务的更新水平快,尤其是电信增值业务,如果继续以往的市场准入将大大降低管理的效率。

  事实上,加入WTO之后中国电信市场并没有呈现狼群蜂拥而至的局面,陈金桥表示放开对业务的管制将大大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作增值业务应该是外资进入的最好跳板。”

  如果考虑到3G业务的启动,新的准入机制将有更深远的意义。“3G做得大不大,关键在于外围的配合和应用。”

互通如何保证?

  据称,送审稿对近年来日益严重的互联互通问题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破坏网间互联互通的行为,最高罚款达到500万。在一些省份,电信竞争重新回到冷兵器时代——运营商互相砍,比如IP电话大量分流了传统长途的收入,主导运营商就利用在本地固定电话中的垄断地位,制造互联互通障碍,威胁其他运营商放弃IP业务。有数据显示,从1998年开始,上报到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起,至少影响到了1亿人次的用户使用,造成10亿元的直接损失和20亿元的间接损失。

  而主导运营商的理由则是利用传统的接入网,新兴运营商可以开展新业务,而后者的网络价值增长大大超过了主导运营商,主导运营商认为自己为新兴运营商垫付了所有先期投入的成本,新兴运营商坐享其成,甚至是利用低廉的网间接入成本大打价格战。送审稿规定将对破坏互联互通处以最高500万的罚款,但这也只能是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而真正的解决方法之一可能就是成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以适应普遍服务的原则和补偿机制,在电信价格市场化的大前提下满足企业对成本的需求和控制。

政监如何分离?

  据悉,《电信法》还特别增加了国家电信管制机构一章,改变以往的尴尬局面,相当多的业内人士相信最终中国会成立类似证监会、银监会类似的通管会,问题只是时间早晚。

  随着年初铁通划归国资委,信产部对于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功能基本已经剥离,政资分离已经初步完成。而政监分离必然成为下一步的重点,而陈金桥则表示,在经过组建联通;邮电部内部重组,组建信息产业部;剥离寻呼、移动分家、电信重组后,中国电信改革已经到了第四个阶段——政监分离,即从信息产业部中酝酿独立的电信业监管机构——国家通信管理委员会,解决对主管部门法律授权的问题。

  但是电信监管的外部环境依然复杂,随着网通在美上市成功,四大电信运营商都要实现对资本市场的承诺,再加上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既有目标,新成立的电信管理机构不仅要继续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而且在横向整合权力的过程中,也对其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考验。在这个问题上,陈金桥强调政监分离要有“中国特色”,给市场留下了充分的想像空间。

  实际上一直有声音认为,如何盘活中国电信市场中的国有资产才是症结所在,所以有关电信企业再次重组的传言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随着网通在美上市,传言实现的可能性似乎正在大大降低。有产业观察家表示,无论是“六合三”还是“四合二”都没能改变产权的单一化,“现在四家都上市了,再重组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了,再说此前已经有高层换岗了,一般来说动人就不会动机构。”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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