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调查结果之1——岁末盘点,百姓今年还真幸福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调查
调查地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西安
调查时间:2004年11月
样本数量:3859
样本情况:18-60岁常住居民(农村是16-60岁)
调查机构: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网
报告来源:零点指标数据网
报告内容:
幸福本是一种不可名状感觉,但一直被人们约定俗成地用来表达对生活现状满意的愉悦感。我国近年来持续在GDP的增长上创造一次又一次的奇迹,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档次也在随之不断攀升,从精神层面来说居民对生活现状是否感到幸福就成了提升城乡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关键衡量标准。由此,居民的幸福感被要求予以客观深刻的量化测量,而影响居民幸福感的深层因素也亟待探究。
来自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网2004年11月完成的《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幸福感与居民当前的总体生活满意度、未来生活预期的乐观度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要强于城镇居民;而影响居民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有个人职业满意度、物价变动承受能力、个人目前的经济状况、个人业余生活满意度等。
该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城镇地区)和整群抽样方式(农村地区)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西安7个城市,浙江绍兴诸暨、福建福州长乐、辽宁锦州北宁、河北石家庄辛集、湖南岳阳临湘、四川成都彭州、陕西咸阳兴平7个小城镇及其周边农村地区的3859名18-60岁常住居民(农村是16-60岁)进行的入户访问,其中城市居民1876人、小城镇居民1134人、农村居民849人。数据结果已根据各地实际人口规模进行加权处理,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调查的抽样误差为±1.78%。
居民幸福感与总体生活满意度和未来生活乐观度密切相关
幸福感是生活满意度的主观感受指标。居民的幸福感与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是密切相关的,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得分(3.82分)高于城市(3.79分)和小城镇居民(3.75分),其总体生活满意度(3.59分)也高于二者(城市3.38分,小城镇3.32分)。高幸福感的居民同时也是总体生活高满意度的群体,反之亦然。在高幸福感居民中,总体生活高满意度群体和低满意度群体比例之比为76.7%:13.7%;而在低幸福感居民中二者之比相应为28.8%:58.8%。同样,居民对未来生活的乐观度也与居民幸福感密切相关,居民的幸福感越高其对未来生活的预期越乐观。在高幸福感居民中,乐观预期与悲观预期未来生活的群体比例之比为77.9%:4.4%,而低幸福感居民中二者之比则为44.4%:24.5%。
近八成居民感到幸福,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
近八成中国居民感到自己的生活是幸福的(77%),认为生活不幸福的只有8.8%。在用5级量表赋值方法测量并取平均值之后,中国居民的总体幸福感得分为3.79分,处于“一般”和“比较幸福”之间偏向“比较幸福”的水平。
进一步从地域情况分析发现: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得分为3.82分,他们比城市居民(3.76分)和小城镇(3.75分)居民更强烈地感到生活幸福。同时,农村居民高幸福感和低幸福感群体比例分别是77.5%和8.2%,而在小城镇和城市居民中相应比例分别为75.5%和9.7%以及76.4%和9.8%。
同时,不同城市居民间的幸福感差距大于不同农村居民间幸福感的差距。在被调查的七个城市中,居民的幸福感最强烈的城市是上海,得分达到4.01分,而居民幸福感最低的城市是武汉(3.46分),与上海市民相差0.55分。而农村居民中,浙江绍兴诸暨枫桥村居民的幸福感最高(3.93分),陕西咸阳兴平冉庄村居民的幸福感则最低(3.68分),相差0.25分。不同小城镇居民间幸福感的差距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南方小城镇居民的幸福感要高于北方城镇居民,福建福州长乐县居民的幸福感最高(3.87分),而辽宁锦州北宁县居民的幸福感最低(3.57分)。
我们把对幸福感体会不同的城乡居民分为高幸福感和低幸福感两种人群。通过分析发现,无论城市、小城镇还是农村,不同背景居民之间的幸福感差异也比较显著。
农村幸福感最高的是16-25岁的青少年人群(高幸福感为85.6%,低幸福感7.7%),56-60岁的老年人群体幸福感最低(71.7%:11.5%)。家庭年均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幸福感最高(88.8%:3.3%),3001-5000元的中低收入群体幸福感最低(73.1%:9.5%)。农村居民中女性(81.7%:7.1%)的幸福感要高于男性(73.2%:9.4%)。不同学历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没有显著差异。
城镇居民中幸福感最高的是16-25岁的青少年人群(85%:5.2%),幸福感最低的是36-45岁(71%:13.6%)和46-55岁(71.8%:13%)的中老年人群。学历越高,收入越高的城镇居民,其幸福感越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群(89.8%:4.6%)和5001元及以上高收入人群(88.5%:3.3%)的幸福感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65.2%:16.1%)和800元及以下低收入人群(56.3%:25.3%)的幸福感最低。从职业来看,在校学生(89.7%:3.2%)、中高层管理人员(89%:3.8%)和普通办公室职员(84%:4.5%)的幸福感相对较高,而下岗、失业或无业居民的幸福感(55.1%:22.1%)相对较低。不同性别的城镇居民的幸福感没有显著差异。
财富会提升居民幸福感,但并非决定性因素
对于同一地域的居民而言,财富越多,其幸福感就越强烈。具体来说,城市居民的幸福感与收入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233),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的城市居民越容易感到幸福;小城镇居民中也是收入水平越高的居民幸福感越强烈(相关系数为0.184);而农村居民生活的幸福感与收入水平之间虽为正相关关系,其相关性却很小(0.095),换句话说,农村居民幸福感虽然也会受财富影响,但影响程度却没有城市和城镇居民那么高。
将不同地域的人们幸福感作比较,我们却发现:财富越多,并不一定越幸福。中国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高于小城镇居民,更高于农村居民,但前面的数据却显示,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是三个不同地域居民中最高的。也就是说,收入最高城市居民其幸福感却低于收入最低的农村居民。
这一结果表明财富对幸福感的影响是相对的,同一地域的居民易于将自己的财富水平与他人进行社会比较,所以富人容易感到幸福。而在同一国家不同地域之间,居民不易进行跨地域比较,所以富有的人并不一定比贫穷的人更感到幸福。
进一步比较发现,城市和小城镇地域中每个地方居民的幸福感受其收入水平的影响要强于农村地域中每个地方的居民。具体来说,北京(0.769)和西安(0.796)两个城市居民的幸福感与其收入水平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体现得最为明显;陕西咸阳兴平(0.929)、辽宁锦州北宁(0.828)、河北石家庄辛集(0.812)、湖南岳阳临湘(0.782)四个小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受其收入水平的影响更为直接;而陕西咸阳兴平冉庄村(0.011)、湖北武汉黄陂滠口村(0.097)和福建福州长乐营前村(0.099)三个地方的农村居民,其幸福感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最低。
除了财富之外,进一步分析发现,目前对城市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作用的主要因素按照影响力强弱排序取前五名依次为:物价变动承受能力(0.406),个人职业满意度(0.346),个人经济状况(0.313),个人业余生活满意度(0.281)和个人身体健康状况(0.247);影响小城镇居民幸福感的前五名因素与城市居一致;而对农村居民来说,对幸福感影响作用较大的因素依次为:个人职业满意度(0.388),物价变动承受能力(0.337),个人业余生活满意度(0.315),人际关系满意度(0.309)和个人经济状况(0.300)。
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与城镇居民差别较大,特别是个人经济状况因素,对城镇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较高,而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却没有那么大,在此又一次印证了财富并不是影响幸福感的决定性因素这一论点。而人际关系满意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作用却大于城镇居民。
以上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其它重要因素中除了“物价变动承受能力”是居民生活质量体系中的宏观指标之外,而诸如个人职业满意度、个人业余生活满意度等都属于微观指标。而通过对比目前居民对宏观及微观指标的满意度得分却发现,我国居民对微观指标的满意程度不及宏观指标,也就是说个人职业满意度、个人业余生活等微观指标对居民幸福感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但居民却对其表现不甚满意。这表明,这些微观指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下拉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这些既重要满意度得分又低的指标及时得到改进,将会对提升居民幸福感,以至于改善生活质量都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幸福感是目前许多国家、各种机构都在测量的一项监测社会生活变化的重要指标。零点调查集团在今年首次将幸福感这一指标纳入“零点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中并进行测量,希望能够从量化的角度来观察和测评当前居民的生活质量,为相关政府决策提供相对精准的依据,进一步促进我国居民对幸福感的重视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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