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企业对欧盟市场认知状况研究
报告类别:分析报告
行业分类:医药
调查时间:2004年3月
研究机构:北京道鹰孚市场研究院(TAOIF)
报告来源:北京道鹰孚市场研究院(TAOIF)
正在高速发展的中国正成为世界经济的引擎,国内某知名财经类报纸对于世界经济列强对中国市场之关注用了这样精辟的描述:美国人说,“到中国去,中国正在成为饥饿的国际投资者们面前一道诱人的大餐。”欧洲人说,“到中国投资不需要勇气。”日本人说,“到中国去,放弃日本的一切到中国发展都值得。”而韩国人则说:“韩国靠出口美国创造成长的时代过去了,我们需要赶快投资中国,创造第二个成长的春天。”
医药行业作为最具活力、发展迅速的行业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目光的关注。6月中旬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届国际原料药展的统计数据表明,此次医药界盛会国外参展商超过30%,赶来参加此次展览的国外医药企业超过1000家,而这个国际医药行业重量级展览的国外主办方就来自欧洲。
欧洲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今年5月1日,原中东欧的10个国家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总数达到25个,面积随之扩大至397.2566万平方公里。欧盟的扩张将对中国对欧贸易产生何种影响?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团长(公使衔参赞)弗兰斯·叶森(FRANZJESSEN)给中国企业一种积极的声音,“中国将是最大受益国”。弗兰斯·叶森强调,欧盟东扩将使中国此前和这些准入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变成“一纸空文”,随之而来的是欧盟的技术和贸易规则,而欧盟素以“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著称。中国医药产品进入欧盟一向比较困难,要面临重重技术壁垒,因此欧盟东扩之后,中国医药企业进军欧盟市场可能面临更加“苛刻”的市场游戏规则。但是,欧盟东扩对中国来讲是一个绝好的机遇。因为欧盟国家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贸易壁垒也将大幅降低。以关税水平来讲,刚刚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是9%,而欧盟原有成员国的关税水平是4%。
欧盟市场的新变化将为中国医药企业带来哪些新机遇?最重要的是市场容量的增长,以通用名药市场为例,据UrchPublishing一份关于欧洲通用名药市场概况的报告预测,这部分市场的规模到2007年将超过210亿美元。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原料药生产国,面向欧盟的出口居出口量的第二位,欧盟市场的扩大,必然为原料药的出口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对于传统中草药而言,随着回归自然理念的逐步深入,传统草药在欧洲的需求还会不断地增加,若以全世界草药市场600亿美元的销售总额而论,欧洲市场将占44.5%的份额。
面对如此诱人的市场机会,中国的医药企业在做什么,他们如何看待欧盟市场,他们正在为此做哪些准备?一项关于“中国医药企业对欧盟市场的认知状况研究”于近期完成,研究报告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中国医药企业对欧盟市场的认知状况,既让人欣慰,也让人担忧。
研究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大型医药企业中,有42%的企业曾经向欧盟出口过药品(见图1),虽然被调查企业有出口欧盟经验的只有40%左右,但关注欧盟市场的超过70%(见图2),表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并有75%的企业表示有进军欧盟的打算(见图3)。
那些曾经出口欧盟企业的药品类别中,原料药和中成药占的比重最大,分别为44%和46%(说明:在统计时,将生物制药和西药合并计算)(见图4)。
对于曾经有出口欧盟经验的医药企业,最困扰他们的问题中,进入欧盟医药市场的策略居于第一位,占诸多问题的32.7%;其次是欧盟国家的技术壁垒,占30.8%;居于第三位的是欧盟国家对医药企业的贸易壁垒,占28.9%(见图5)。很显然,这些特征在其他行业进入欧盟市场中也比较明显,具有较强的共性。
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医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中,出口欧盟所面临的技术壁垒最为突出,占所有问题的50%,其次是欧盟对中国医药产品的贸易壁垒、我国对中药中成药出口欧盟的技术要求、我国政府对医药产品出口欧盟的政策,均超过40%(见图6),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一些非常具体的、操作层面的问题,这一点与他们对欧盟医药市场的关注程度比较一致,同时这个结果也反映出我国相关机构对医药企业在出口欧盟市场技术和市场政策了解方面的不足。
在问及为了帮助医药企业解决进军欧盟市场的障碍、是不是愿意参加相关的研讨与培训时,医药企业表现得比较积极,并对涉及到研讨和培训的一些细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调查显示,医药企业最欢迎国内具有成功出口欧盟医药市场经验的人士,愿意和他们分享经验(占76%以上),其次也非常渴盼和欧盟国家的专业人士交流(占75%)。在研讨和培训的地址选择、交流形式上,医药企业也显得比较务实,更注重效果。在为此投入的成本上,医药企业显得比较大方,有近20%的企业表示,只要能解决问题,上万元的投入不是问题。
这些数据表明,国内医药企业对欧盟市场总体是比较关注的,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同时一些具体的问题也在困扰着他们,这些问题既包括政策层面的,也包括技术层面的,除了医药企业自身要积极应对外,国家管理机关和行业机构也要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尽量减少或消除政策上的障碍,增强信息公开度,因为调查结果显示,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医药企业对我国政府相关政策的迷惑也是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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