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民营经济在深化改革中蓬勃发展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经济
调查地点:湖南
调查机构:湖南省统计局研究室
报告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报告内容: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拓宽发展空间,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0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了对阻碍民营经济发展行为的惩处力度。特别是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省直各厅局、各市(州)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在思想观念、体制、政策上进一步为湖南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湖南省民营经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深化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2003年,全省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总数达99.7万户,比2002年增长11.3%。其中私营企业5.7万户,比2002年增加1.8万户,增长48.3%;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695.37亿元,比上年增加250.78亿元,增长56.4%。2004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总数达101.4万户,比上年增加1.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9万户,比上年增加1.2万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1072.37亿元,比上年增加377亿元,增长54.2%。
一、民营经济在湖南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民营经济是湖南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湖南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明显上升,成为湖南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2002年湖南省大口径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702.8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5.3%,占GDP的比重比1992年提高6.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871.3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2%,比重比1992年提高24.9个百分点。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进一步加快。初步测算,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777.7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全省GDP比重为67.2%,比重比2002年高1.9个百分点;小口径范围的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685.64亿元,增长14.0%,增长速度超过了全省的平均增长速度,占GDP比重为47.9%,比2002年高2.7个百分点。
2、民营经济是推动湖南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在农业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目前,国有经济在湖南省农业中所占比重仅为1%左右,民营经济占到99%的比例。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1144.3亿元,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99%。民营经济对农业产业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3年底,全省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17000多家,涉及养殖业、种殖业、纺织、皮革、造纸、中药材、竹木加工等20多个行业,加快了湖南省的农业产业化步伐。如祁东县在民营企业黄花集团的带动下,黄花菜产业迅速发展壮大,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黄花菜生产加工基地之一。民营企业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加大科技投入,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与创汇在全省食品罐头行业中排名第一。
民营经济是加快湖南省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动力。近几年来,由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的改善,各地政策环境、融资环境、服务环境、法律环境有明显改善,个体私营经济有了一个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同时,湖南省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力度不断加大,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为全省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民营经济成为湖南省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远大空调、三一重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在促进全省工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3年,全省大口径民营工业增加值(包括全部规模以下工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中民营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为1456.59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1.9%,超过国有经济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从规模以上工业看,截止2003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民营(大口径)企业3720家,比上年末净增325家,占全部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的65.7%。虽然民营规模工业增加值在全省规模工业中所占比重为37.3%,但2003年民营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增长30.9%,比全省规模工业的平均增速高10.2个百分点,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2004年,全省民营工业继续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中民营工业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规模工业的平均增速,规模以下工业经济稳步快速发展。按大口径测算,规模工业中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520.07亿元,增长29.7%,占规模工业的比重为43.4%;按小口径测算,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441.01亿元,增长31.7%,占规模工业的比重为36.8%。同时,规模以下工业领域具有传统优势的建材加工、食品加工、采掘、冶炼、化工等行业产销两旺,产值利润都有较大增长,企业规模档次得到提升,各地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开始形成。2004年全省规模以下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65.82亿元,同比增长9.4%。
民营经济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已成为带动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创智、银河通信等湖南省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上市后表现良好;长沙力元公司研究开发的“连续化带状泡沫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连续化带状泡沫镍生产企业。2003年,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为1595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92.1%;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为709.17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的74.2%;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为740.31亿元,占当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总收入的75.3%。
3、民营经济增强了湖南省经济自主增长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湖南省民营经济投资快速发展,打破了国有经济垄断投资领域的局面,投资领域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2003年,全省民间投资总额已超过国有经济投资总量,民营经济投资完成855.66亿元,增长24.0%,占全社会投资的份额为55.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33.6%。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民营经济投资领域不断拓宽,逐步由非生产性投资向生产性投资转变,由单一的住宅建设向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多领域发展,甚至逐步渗透到交通运输、电力生产、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行业。2004年,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总体上保持平稳增长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力带动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全年非国有经济完成投资1134.46亿元,增长32.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7.3%,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在非国有投资中,股份制经济和外商投资分别增长56.9%和87.1%,房地产开发和制造业投资所占比重达7成。
4、民营经济在商贸和流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以其灵活的资产组合和运作机制,成为激活市场、推动商业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为丰富城乡市场供给、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市场经济繁荣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03年,包括个体私营贸易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商贸流通企业(单位)零售额达到165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9%。200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民营经济所占比重为90.8%,达1881亿元。
5、民营经济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民营经济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缓解了城镇就业的巨大压力,促进了湖南省社会的稳定。2003年,全省城镇从业人员为858.42万人,其中,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为403.60万人,占47.02%;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为454.82万人,占52.98%。民营经济在拓宽就业领域,分流城镇就业压力方面表现出其特有的优势。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趋势及促进湖南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要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民营经济的发展趋势
1、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机遇。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民营经济在认识上、体制上、政策上等遇到的问题都给予了明确回答,进一步阐明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及其存在与发展的不可动摇性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清除了发展民营经济在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
2、市场的更大开放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空间。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所要求的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等都将给国内民营企业带来更好的市场环境、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广的市场空间。这是因为:第一,不符合WTO原则的地方保护或垄断利益的条例将被取消,市场规则将更加完善,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存在的一切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特别是在融资方面的限制,都应取消,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和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展;第二,中国可以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国内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以及参与进出口贸易的体制障碍、政策障碍将大大减少,为民营企业外向型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新机会;第三,有些双边或多边合约直接给民营企业带来更多商机,如中美入世谈判中规定,中国粮食进口中必须有一定的比例由民营企业来做。
3、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国企改革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预见,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民营企业除了广泛涉足制造业、商贸餐饮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传统业务领域外,将逐步介入中介服务、生物医药、大型制造、基础产业等新型领域。湖南省已作出了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决定,省属国企除国家明确规定的个别领域(如军工、盐业、烟草)需保持国有企业独资外,分布在所有领域的所有国有企业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引进外资、民企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要区别不同领域和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把省属国企分别改革为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有的企业国有资本可完全退出,转为民营。
(二)当前促进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1、要大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是坚持市场经济取向,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一是要建全管理机制。为帮助民营企业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避免民营经济发展的无序和盲目,应由政府牵头,设置集中统一的民营经济管理机构,以改变目前对民营经济管理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体制现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和提供有效服务。
二是要制订有效政策。地方一级政府的政策一方面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又是当地具体条件因地制宜的反映,是政府实行有效管理的表征。为此,各级政府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布局和实施战略性改革的新动向,把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置于全国发展大格局中,哪些有所为,哪些有所不为,哪些应支持上马,哪些应淘汰下马,从宏观上把握方向,指导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是要提供到位服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管理的职责与功能实质上就是服务,服务不到位,就是管理不到位。
2、要大力发展信用担保业
一是要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中发挥政府的作用。由于目前民营中小企业大多实力不强,现阶段政府应该牵头以贷币资产或国有存量资产入股,联合其他经济实力强、市场形象好、资信度高的企业法人组建担保公司。各部门发放给中小企业的各种发展、引导资金,可作为担保基金直接委托给担保机构按市场机制运作。
二是要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实行规范的会员制。担保公司筹建过程中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从财政及国有资产划拨、企业法人、银行、社会、担保费收入等多种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地市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吸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作为会员单位。
三是要完善担保市场体系。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并配合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管。为了防范风险,经济总量大的县(市区)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分支机构,一般不应独立组建信用担保机构。
四是要规范中介组织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土地、房产评估机构应彻底与政府部门脱钩,引入市场总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降低收费标准。
3、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政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及强制手段来增强民营经济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观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认真核准缴费基数,切实提高基金收缴率。
二是要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三项保险的覆盖面。要努力扩大基本养老、失业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使之覆盖到民营企业,从实际出发,形成一个满足不同人员需要的覆盖到全社会的多层次保险体系。
三是要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要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城市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特别是要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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