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业界面临的贸易壁垒与对策
报告类别:调查报告
行业分类:服装
调查时间:2005-11-21
样本情况:鞋类产品
调查机构:中国皮革和制鞋信息网
报告来源:中国报告大厅市场研究报告网
报告内容:
鞋类产品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传统商品之一,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鞋类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我国出口鞋类产品60.39亿双,出口额达152.03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7.27%和7.35%。然而,应该看到的是,我国出口的鞋类多为中低档产品,出口单价较低,平均单价仅为2.52美元。2005年1~3月份,我国出口鞋类产品16.6亿双,出口额40.9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3.3%和23.1%,每双平均单价约2.44美元。
由于天然橡胶、塑料等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鞋类生产成本普遍升高5%以上。虽然成本上升了,但国内一些企业的价格战并未因此而降温,部分产品出口单价仍在下滑。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我国输欧鞋类的单价出现明显的下滑现象。以橡胶塑料鞋靴为例,与2004年同期相比,单价从3.48欧元跌至目前的1.94欧元,降幅约达44%;皮鞋则从每双9欧元降至5.7欧元,降幅约达36.7%
。 如果这种“量增价跌”的趋势得不到遏制,国外随时可以通过各种贸易壁垒手段,对中国鞋业界发起新的挑战。
1 贸易摩擦
“中国鞋”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广受到欢迎的同时也可谓命运多舛:
2004年9月16日晚发生了西班牙埃尔切烧鞋事件;2005年3月12日,22家温州鞋商的货柜在俄罗斯被扣押;从今年2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欧盟国家都突然对我国所有鞋产品进行为期1年的“预先进口监控”;今年6月底和7月初,欧盟分别对我劳保鞋和部分皮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欧方统计,皮鞋案涉案金额高达7.3亿欧元,是近10年来欧盟对华反倾销史上金额最大的一宗,涉及我1200余家制鞋企业和100多万人的就业;阿根廷政府8月30日公布了保护本国制鞋业和玩具制造业的新措施,规定进口中国和巴西的鞋类和玩具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巴西外贸委员会日前通过一项措施,决定将进口量高于同行业平均进口水平的四种鞋的进口关税,从原来的14%提高至35%;目前,美国进口商也希望在其他国家寻找新的采购来源,以避免对中国鞋的过度依赖。
为什么国际市场对中国鞋的抵触日益升级?
一方面的是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出口扩张日益受到其他国家的关注和牵制,决定了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局部冲突矛盾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国内的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使我国鞋类出口产品占有较大的价格优势。然而,这些便宜的中国鞋对进口国的制鞋产业又产生了强烈的市场冲击,甚至引发当地的制鞋企业破产、人员失业等一系列经济危机。
2 贸易壁垒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将会遭遇到以下三种贸易壁垒交叉使用的严峻局面:即反倾销、保障措施与特别保障措施、技术贸易壁垒。
2.1 反倾销
反倾销制定的初衷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是反不正当竞争的延续。由于它具有形式合法、便于实施、效果明显、保护期长且不易招致贸易报复的特点,被发达国家视为保护本国产业利益的最佳办法而被频繁采用,成为限制国外产品同本国产品竞争的有效法律武器。
今年全球关税、非关税都要降到一个新的水平,许多国际企业都将采取价格竞争策略,这意味着国际、国内市场竞争都将达到高潮,而中国企业惯用的降低价格策略必将带来国外的反倾销限制。
2.2 特保措施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我国政府在入世协议书中承诺过原产于中国的产品进入WTO成员国,如对该国生产者造成威胁或市场扰乱,而磋商也未能在60天内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成员国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须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这就是说,凡是WTO成员都可以在我国加入WTO后的12年内,即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制定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法规,发起特保措施调查。
由于“特保”操作方便,弹性较大,导致其他国家频繁使用。在美欧陆续对中国纺织品采取
“特保”措施之后,“特保”这把火也即将烧到中国鞋上。
2.3 技术壁垒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欧盟“绿色壁垒”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皮革产品出口。据统计,2004年1~5月,仅广东对欧盟出口的皮革手套和皮革服装降幅分别高达69.1%和61.2%。
我国制鞋工业面临的技术壁垒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3.1 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在贸易全球化的今天,各国都通过立法和行政机关制定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形式,直接应用标准,使技术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而且引用标准灵活,可以全部引用,也可部分引用。例如:《美国法典》中与鞋类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法律是《消费产品安全法》。
(1)安全项目
(2)卫生健康项目
(3)环保项目
①ISO 14000
欧盟启动的一项名为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和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②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它在发达国家市场广泛流行。欧盟2005年8月份发布的新规定要求包装垃圾的再回收率要达到55%。
2.3.2非强制性的技术标准
当非强制性的技术标准被法律法规引用后则具有强制性。
3 对策分析
3.1 加强标准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整的预警体系
3.1.1 透明度原则
3.1.2 参与起草标准
3.1.3 健全应对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应诉机构
3.2 大力推行认证,采用国际质量认证制度跨越技术壁垒
一个国家实施质量认证制度可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使之达到先进水平。而实行国际认证的产品,获准认证后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从而增强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认证包括产品认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等。完成国际认证能使我国企业尽早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这就需要积极发展和规范我国认证咨询服务机构、与国际接轨的认证审核机构以及计量、质量检验检定技术机构,培养高素质审核人员,保证认证质量,在国际认证制度下自我完善,跨越技术壁垒,早日摆脱困扰中国鞋企的贸易挑战。
3.3 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附加值,为突破西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3.1 通过技术引进来跨越技术壁垒
3.3.2 利用FDI跨越技术壁垒
3.3.3 加强高科技含量产品的自主开发
中国制鞋业采取代理商制或仅靠贴牌生产赚取微薄的加工费,非长远之计,必须加强自主开发高科技含量的、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变OEM为ODM,在国际上创出知名品牌,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才能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真正使我国由一个制鞋大国变为一个制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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