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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不能“一罚了之”
报告出处:零点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19日 17:21
  交警埋伏在驾驶员看不到的地方,一辆一辆违章车辆被请到路边接受处罚。这样的情形每天都会发生,驾驶员虽然颇有微词,但也习以为常了……2008年1月8日在成都召开的第三届公共服务评价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的《2007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城镇居民中,9.2%的人表示自己曾经有过因为交警暗中执法而被处以罚款的经历;40.5%的受访者对暗中执法明确表示反对,执法经济和以罚代管是城镇居民对暗中执法不满的主要原因。
  本次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西安7个城市,浙江绍兴诸暨、福建福州长乐、辽宁辽阳灯塔、河北石家庄辛集、湖南岳阳临湘、四川成都彭州、陕西咸阳兴平7个小城镇的2402名18-60岁常住居民进行入户访问,其中城市居民1487人、小城镇居民915人。数据结果已根据各地实际人口规模进行加权处理,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调查的抽样误差为±1.20%。

  交通执法“处罚不合理”引不满

  交通处罚是交通执法体系中备受争议的方面,与交通执法规范性和对事故处理的满意度相比,交通处罚合理性的得分最低。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处罚的处理过程、方式、结果和态度进行综合考量后,持否定态度(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居民比例为34.0%,高于持肯定态度(比较或非常满意)的居民比例(27.9%)。对交通处罚合理性的认同度已经成为影响公众评价交通执法水平的一个主要因素,亟需引起交通执法部门的关注,做出相应的改进。


      附图 城镇居民对交通执法细项评价比较(分)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7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守株待兔”式暗中执法招反感

  交警暗中执法是交通执法中最受争议的执法方式,城镇受访者中,9.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经有过因为交警暗中执法而被处以罚款的经历。对于暗中执法,各方莫衷一是。交管部门认为机动车辆迅速增加以及警力配备不足是采取暗中执法的主要原因,而公众则更多地将暗中执法与交管部门传统的非合理性交通处罚相联系。调查结果显示,40.5%的受访者对暗中执法表示反对,表示无所谓的受访者比例为29.2%,支持的受访者比例仅为24.7%。值得注意的是,和未受过处罚的人相比,有过受处罚经历者对暗中执法的认同度明显较低,57.4%的有过处罚经历者明确反对暗中执法,高于无处罚经历者15.9个百分点。

      附图 有/无受处罚经历者对交警暗中执法行为的态度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7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执法经济”“以罚代管”受质疑

  部分公众并没有将暗中执法理解为相关部门宣传的“用于威慑心存侥幸的违法司机” 或者“促使驾驶员养成自觉守法意识”等,而更多地将其与“执法经济”、“以罚代管”相关联。在反对交警暗中执法的受访者中,36.9%的人认为交警暗中执法只是为了收取罚款,26.9%的人认为以罚代管失去执法意义,收取罚款的做法以及将罚款置于管理之上的行为成为影响暗中执法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因素,公众质疑暗中执法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附图 您为什么反对交警暗中执法?(%)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7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滞后告知”露弊端

  媒体曾经针对北京司机对交通违章行为的知悉方法做过一个小调查:68%的司机是自己主动获知违章行为:其中,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查询的占61%;到交警大队办公厅触摸屏查询的占3%;定制手机告知短信的占2%;打声讯电话查询的占2%;另外32%的司机是被动等待交管局的通知。交管局的主动服务不仅覆盖面窄而且比较滞后,很多司机是在年检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这一年中的违章行为。如此滞后的告知不可能及时地对违法者起到教育作用,从而也无法最大限度地把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终止在萌芽状态。

  交通管理不能“一罚了之”,除了罚款和扣分,疏导、服务、教育、提醒等,也都是交通管理必不可少的内涵,更是构建“马路上的和谐”不可缺少的要素。执法部门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改变公众对暗中执法认识的同时,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章行为,真正起到事先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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